上午Meeting的時候,有人提到之前公司某同事進入奇美之後的狀況,同樣的案子,但主客易位,他對我們公司的態度和作法很徝得人玩味,雖然老闆對這種事情很不爽,但無可奈何,畢竟他現在是客戶,而且是充滿怨念的客戶。但他這種做法不見得是壞的,換個角度,對一個付錢的顧戶來說,他確實保障了花錢所應得的回收,只是太苛、作得太絕罷了!後續再觀察吧~

 

明天要再度去台南,這次是為了下二週暫代Joe婚假的交接,這事我是OK,但我自己也有案子啊~,到現在都還沒有正式的Charter出來,事情到底要怎麼開始呢?煩惱吶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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