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班前和法蘭克討論Site Leader的角色定位及工作職掌,就他的觀點,這個角色其實是有些多餘的,因為它和Service Desk的任務有重疊到,又無實際的行政權,如果讓他去處理客戶關係,又跨到Client Manager的範圍。

他的講法我能理解,但Site Leader這個角色會出現,不知道他有沒有體認?其實是跟他脫不了關係的,因為之前他在T公司幾近怠工的行為,使整個Team的運轉陷入危機,保羅無法透過他掌握自己的部屬,只好利用刺客,生出幾個可信任的Site Leader來控管不在公司內部的成員。

那時,Site Leader的工作比較像是把屎把尿的保姆,以保羅的眼光,他只能看到這,但不是每個人安於這種安排,而且,Site Leader對專案及成員的掌握度,其實也深深影響到他能做的事,比如Ethan就比較積極,因為他三個專案都參與過,且受到專案成員的信任,小活佛則完全無此優勢,雖然他待的久,但名聲和工作態度都不行。

吳老闆的想法,比較屬於積極的方向,他要把Site Leader的工作權責劃清楚,所以我們現在就在弄這個SOP,希望能產出一個有效的量化標準,但,我覺得這有一些難度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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